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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关于申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本站编辑
  • 发布时间:2024-01-25 19: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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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4〕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的项目类型

  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我院集中接收工作于2024年3月1日开始,3月15日截止。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管理处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5.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6.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9.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2.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对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签字盖章材料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各申报单位事项

  各单位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科研管理处。具体要求如下:

  1.各申报单位要委派一名集中受理期专门负责本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联络人员,负责与研管理处进行相关工作的对接。

  2.各申报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书进行专业辅导,确保本单位申报书质量。

  3.项目申请人在申报书定稿后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自行进行第一轮形式审查,各单位组织专人对本单位本年度所有申报书进行第二轮形式审查,之后于2024年2月29日将本部门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以所为单位交科研管理处进行第三轮形式审查。

  五.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24日:已召开2024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申报工作部署会。

  2024年01月24日:召开2024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申报工作推动会。

  2024年01月29日:上报本部门申报2024年度国家基金的汇总表、以及拟推荐辅导专家信息表(见附表)。

  2024年01月29日-2024年02月28日:专家辅导,修改申报书。

  2024年02月29日:以所为单位上交申报书纸质版一份,科研管理处进行形式审查。

  2024年03月01日-2024年03月14日:修改完善后上传申报书。

  2024年03月15日:完成全院申报人员申报书上传。

  六.注意事项

  1.请严格遵守以上各材料上交时间,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2.请务必认真阅读2024年度项目指南,严格按照指南要求执行。

  七.联系人:

  乔慧蕾   电话:3826320    13789410955    邮箱:huohuli-1982@163.com

                                                                 科研管理处

                   2024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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